国航携带随身行李新规:不符合标准行李提前托运

发表时间:2021-05-22

  5月20日,国航发布《关于携带随身行李登机注意事项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。《公告》指出,自2021年6月1日起,国航(包括北京航空、大连航空、内蒙古航空)登机口临时办理的托运行李必须经过二次安全检查后方可运输。国航还公布了旅客随身行李标准。

  除上述随身行李外,旅客还可以免费携带一件可以放置在座椅下方的随身物品,如:手提包、公文包、手提电脑包、相机包或其他类似尺寸或更小的物品。

  如果游客携带婴儿旅客出行,还可以携带航班上喂食婴儿的食品、婴儿使用的纸尿裤;一辆可带入客舱的便携式可折叠婴儿车,折叠后长、宽、高分别不得超过55厘米、40厘米、20厘米,超过上述尺寸的应予托运。

  残疾人旅客还可携带小型助残设备登机。

  《公告》提醒,国航将在值机区域、安检前、登机口候机区域对您携带的随身行李进行确认。在办理值机手续时,或前往安检前,请主动与国航的地面工作人员确认随身行李是否符合登机要求。

  《公告》称,登机口临时办理行李托运必须进行二次安全检查,将导致行李不能随旅客同机运输,且需要自行前往目的地机场提取行李。

  《公告》强调,务必将不符合国航标准的随身行李提前办理托运手续。(伍策 一丁)